村(社区)将选聘司法联络员
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我镇30个村(社区)在近期将各选聘1名司法联络员,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协助人民法庭、镇司法所和调解委、村(社区)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增强司法调解功能,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和配合,推进司法协作基层网络形成,我镇决定在全镇各村(社区)设立司法联络员,每个村(社区)分别选聘1名司法联络员,联络员一般由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或有一定威望并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干部担任,具体人选由各村(社区)推荐,镇综治办、司法所共同核定,并由市人民法院和司法局颁发聘书。
记者了解到,司法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协助人民法院开展财产保全、送达、执行、信访等工作;在人民法庭、司法所和调解委、村(社区)之间起桥梁作用,协助和组织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