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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摩2号”集中整治行动打响

来源:寮步报 作者: 时间:2007-11-29
       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教育公劝期到9月30日结束。从10月1日起,相关部门开始对冲闯禁区的摩托车依法实施处罚,而对继续非法搭客的“摩的”司机,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并可取消分红。9月30日,我镇打响代号为“治摩2号”的集中整治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殷焕明等市镇领导分别来到各执勤点督导治摩行动。据统计,行动当天全镇共出动执法力量1200多人次,查扣电动自行车32辆,查扣摩托车46辆,取缔摩托车非法搭客营运7宗。

                            
市镇领导深入一线督导指挥

      据了解,在此次行动中,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副片长深入各村(社区)和执法第一线,挂点督导,坐阵指挥。为了加强对“治摩2号”行动的领导,镇“治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行动指挥部,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镇“治摩”领导小组组长殷焕明担任总指挥,镇领导何绍田、谢杨锦、尹汉源、刘沛声担任副总指挥。为确保“治摩2号”行动初战告捷,行动还制定了《“治摩2号”行动实施方案》。

       9月30日上午,江凌、殷焕明、韩胜海、刘沛声等市镇领导深入“治摩2号”行动部分执勤点进行督战。江凌充分肯定了我镇“治摩”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寮步“治摩”工作力度大,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和帮扶“摩的”司机转型就业成效明显。江凌指出,抓治摩就是抓环境,抓治摩就是抓发展,治摩和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必须要将各项工作做细做深,要进一步对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加大对重点路段和区域的执法力度,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将治摩工作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定和信心。当听说我镇实行镇村干部联系扶持“摩的”司机困难家庭制度时,江凌要求我镇要继续将各项措施坚定不移地落实好,认真解决好“摩的”司机的转型就业问题。

                           
摩托车冲闯禁区一律处罚

      从10月1日起,我镇开始对摩托车冲闯禁区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根据规定,对冲闯禁区的摩托车车主,处以200元罚款;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以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予15日以下拘留。

     “治摩2号”集中整治行动包括全镇统一行动、自行组织整治行动、开展“创无”活动等三项工作。在“治摩2号”统一行动中,全镇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全员出动,重点查处摩托车搭客营运、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以及假牌假证摩托车,重点宣传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教育公劝期结束,对冲禁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等。

       统一行动共设七个行动组,路面设卡组共分9个固定执勤点和3个流动执勤点,固定执勤点分别在京都路口、农信社门前、鸿图广场正门、龙泉路、红荔路等处设卡,流动执勤点由辖区3个派出所负责;流动巡查组分2个小组,分别由交警、刑警和20名民兵预备役组成,在镇中心区和各村(社区)负责巡查.据统计,行动当天共出动执法力量1200多人次,查扣电动自行车32辆,查扣摩托车46辆,取缔摩托车非法搭客营运7辆,同时还查扣2辆人力三轮车和1辆黄包车。

                          继续搭客将追回补贴取消分红

      据了解,10月1日后,全镇每周二将开展统一行动,在非统一行动期间,各职能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统分结合”的方式,自行开展整治行动。国庆“黄金周”期间,镇打击非法营运领导小组上路加强巡逻,重点查处摩托车非法搭客营运;镇治摩办联合执法队对摩托车冲闯禁区以及电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镇治摩办负责人表示,教育公劝期结束后,对查获的继续非法营运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对偷逃养路费的摩托车,处欠缴费款1倍以下罚款,并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同时,还将通报所属村(社区),由村(社区)追回已领取的补贴,并可取消其福利分红。

      为了继续巩固治摩成果,我镇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对于正在候客的摩托车,治摩联合执法队对有盗抢嫌疑的车辆,发现一辆,扣留一辆,并在对摩托车进行 “全面体检”、综合审查后才放行车辆;各村(社区)将组成专门队伍,分片包干,对“摩的”侯客点进行监控;对举报、查获摩托车搭客营运的群众进行奖励,以调动广大群众和民警的积极性。
同时,各村(社区)还将组织开展“创无”活动,实现辖区内无摩托车搭客、无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目标。通过实行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和建立车辆出入检查制度,有效形成“治摩”长效机制。
            (张 伟  通讯员  吴赤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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