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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6-11 14: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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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掉“大瑶山” 取缔传销网
自去年以来,以“叶氏家族”兄妹为首的“大瑶山”公司,以销售“大瑶山”产品为幌子,在全国多个省市迅速壮大发展上万名会员,进行非法敛财。今年5月下旬,在广西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指挥协调下,南宁警方成功打掉这一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网络传销组织,14名“塔尖人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挂羊头,卖狗肉,“大瑶山”难掩传销本质
2007年12月下旬,有群众举报称广西大瑶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传销,希望给予查处。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遂即展开摸底调查,并于今年1月成立了专案小组。但由于该公司经常更换办公场所,加上公司人员出入诡秘,给前期侦查工作带来了不少迷雾。随后,南宁市警方不断加大对“大瑶山”公司涉嫌传销活动的侦查力度,经过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最终摸清了该传销公司的分布状况及人员动向。
原来,为了掩人耳目,该传销组织并没有采取传统的“经营模式”,而是把主要业务,如传销业务宣传、产品订购、会员管理和返利发放等均依托于网站进行经营。近一年来,该公司通过不断发展下线,吸纳会员,迅速“崛起”成为一支拥有万名队员,网络遍及全国多个省市的传销组织。为方便操作和管理,该组织还在各地设有严密的分支机构和报单中心。据不完全统计,该传销组织分支机构达上百个,销售产品5万余套之多。
在发展下线,吸纳会员上,该公司拥有自己独特的一套,即参加者通过上线介绍,购买一套价值666元(实际成本仅为90元)的“大瑶山”产品(每“套”产品含“大瑶山本草液”6瓶、“大瑶山吉冬诺”3瓶),即可成为公司会员,同时具备发展下线和获得公司奖励的资格。为“激励”会员,提高诱惑,该公司根据加入者购买产品的多少,将他们分为四个级别,而且只有取得四级会员资格,才能申请加盟专卖店,拓展业务发展下线。同时,每发展一名下线购买一“套”产品,即可获得一定的业绩积分。这项返利机制,起初是“月返利”,2007年7月以后改为“周返利”,并增大了返利金额。
……
种种迹象表明,“大瑶山”公司在合法光鲜的外衣掩护下,实则彻头彻尾的非法传销组织。
“兄妹连”并肩作战,掌舵大权
随着案件的不断侦破,一直隐名埋姓的“公司高层”也渐渐浮出水面,然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原来掌控“大瑶山”公司命脉的人,竟是一家叶氏四兄妹。
那么,他们是怎样走上这条邪路?这背后又有怎样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原来,叶家兄妹均为广西人,1998年,叶家老大和老五注册成立了南宁多路宝酒业有限公司(“大瑶山”公司前身),主要自产自销“大瑶山皇酒”、“大瑶山情酒”(实为糯米酒,2004年每瓶成本仅为7.9元),但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为挽回损失,谋取暴利,他们随即动起了搞网络传销的邪念。2007年初,叶氏四兄妹伙同曾有传销史的程某,在南宁市注册成立了广西大瑶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对自产的“大瑶山皇酒”、“大瑶山情酒”进行华丽包装,并冠以“大瑶山本草液”、“大瑶山吉冬诺”的美名,从此通过在互联网设立专门网站,以销售所谓的“大瑶山”产品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非法敛财。
为了方便管理和协调,自公司成立以来,叶家四兄妹便一直牢牢把握着公司的各项大权,老大是“大瑶山”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老三为“大瑶山”、“多路宝”两家公司财务总管,老四是“多路宝”公司厂长,老五为“大瑶山”公司总经理、“多路宝”公司法人代表。据悉,该公司“领导层”中,除叶氏兄妹外,其他人员均有从事传销史。
防备打击 诡计多端
办案民警告诉我们,由于“大瑶山”公司的分设机构曾被吉林、江西、桂林等地工商部门以涉嫌传销处罚过,该传销组织具有极强的敏锐性和反侦查能力。为规避执法机关的打击,“大瑶山”公司组织越来越严密、经营活动异常隐秘,几次转移服务器,两次更换网站。
同时,该公司下设的各办公部门分散在南宁市多个路段,并多次搬迁。公司财务部、网络部等要害部门主管直接与公司“2号人物”(叶家老四)单线联系,不与公司其他部门、人员有任何来往,亦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参与该传销活动的人员十分警觉,绝大多数“大线头”都冒用假名。
此外,该公司还定期组织传销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公司的传销经营模式,教授传销技巧和规避打击的方法。他们还要求参与传销人员口径一致,对外将“每周返利”称为“发放奖金”。
重拳出击 一网打尽
通过长达半年的缜密侦查和准备工作,5月25日上午,专案组确定案件侦破时机业已成熟,便立即吹响了查处“大瑶山”公司传销的行动号角。5月26日清晨,天刚蒙蒙亮,专案组成员便兵分五路,伏击在南宁市各城区点上,上午8时,随着指挥部一声令下,各点上的专案组成员同时对分布在南宁市各路段的“大瑶山”公司总部、财务部、仓库、酒厂和公司高层,实施取缔查处和抓捕行动,当场抓获涉嫌传销人员47名,其中包括“叶氏家族”兄妹在内的十多名公司高层、传销“大线头”(团队头目)等塔尖人物落网。与此同时,警方还冻结、查扣涉案车辆及物品一批。
据悉,该网络传销组织所得脏款中,除部分用于返利、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外,大部分被公司高层及“大线头”大肆挥霍用于购房、买车等个人高档消费。这个貌似财大气粗的公司组织目前在资金链已呈断裂迹象。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大瑶山”公司涉嫌网络传销组织的14名“塔尖”人物进行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传销参与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尤其网络传销,他们狡借网络平台,传销人员完全可以随时随地跨时空、跨地域发展会员,会费的缴纳也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处理,组织者和一般参与传销人员也不会面对面接触,所以相对于传统意义的传销,它的隐蔽性更强,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大。执法部门在加强打击的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提高警惕,防范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 |
| | | 来源:法制网广西频道 | | | 作者:莫小松 | | | 责任编辑:莫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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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下懵下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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